环境污染责任险亟待建立运转长效机制 |
| Www.Yzhbw.Com 2008-12-3 10:06:00 来源:《金融时报》 160 |
12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通报了中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 农药生产企业湖南株洲昊华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污染事故”赔偿险,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和往年污染事故造成赔偿的情况,投保额为4.08万元。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事后,企业对上门要求索赔的一些村民进行了赔偿,但事件并未平息,周边村民前后分三批共计120多户找到企业提出索赔。于是,企业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将情况报告了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氯化氢气体泄漏引起的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赔款支付到位。 据了解,目前中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环保部数据显示,仅2007年一年全国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08起。而事故发生后,由于没有合理的善后处理机制的保障,企业往往难以承受高额的赔偿和环境修复费用,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对此,环保部曾表示,决定在江苏、湖南、湖北、河南、重庆、深圳、宁波和沈阳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争取2012年后在全国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并没有想象中顺利。以湖南省为例。早在今年年初,湖南省就将18家化工、有色、钢铁等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点企业,但截至目前,省内仅有五家企业投保。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规模较小的企业苦于资金缺乏,另一方面是拥有经济实力的大型企业则认为自身可以“内部消化”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没有必要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据记者了解,这种情况在其他试点省份也普遍存在。 事实上,国际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运用已经十分广泛。环保部曾多次表示,这些国家取得的经验教训将为我们提供有益借鉴。 目前在我国,企业是否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属于自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专家建议,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保。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应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中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地位和适用范围,建立环境污染责任险运转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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