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清查水源地环境违法 向松花江排放重金属项目一律停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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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zhbw.net 2007-6-28 14:47: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305 | ||||||||||||||||||||||||||||||||
本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获悉,哈尔滨市环保专项行动近日正式启动。即日起,将全面清查全市1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在8月底前,全部限期取缔或清除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项目,查处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深入开展饮用水源、超标排污企业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哈尔滨市将对石化、冶炼、造纸、食品加工、酿造、制药等重点行业及乡镇、河流沿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监管列入国家松花江治污规划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企业。今年年底前,将全面淘汰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3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企业、1万吨以下的淀粉生产线、3万吨以下的味精生产企业和5000吨以下的糠醛企业。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和排污许可,并断水断电。 此次专项行动将以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严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开工的项目坚决叫停,并给予高限罚款;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汞、镉等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重污染项目,一律停批。 此次行动还将全面清理各地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和“土规定”,确定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较大的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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