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对4水体"流域限批" 呼唤绿色G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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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Yzhbw.Com 2007-7-4 14:57: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320 | ||||||||||||||||||||||||||||||||
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这4个水体污染严重的流域实施“流域限批”。“流域限批”的目的并不是束缚区域发展的脚步,或对企业的生产力进行破坏,而是为了对其进行改善和优化,以带动全流域摆脱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的困境,实现科学发展。 十多年来,我国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收效甚微。而这一令流域所辖各省区尴尬的现实与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片面追求GDP增长不无关系。要真正打破流域治理的瓶颈,推行绿色GDP势在必行。 推行绿色GDP才能避免流域环境成本转嫁。长期以来,我国形成的无偿或廉价的环境使用制度,导致发展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成本被“外部化”,环境的真实成本被湮没。流域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为追求经济增长不顾流域环境现状和承载能力,盲目上项目铺摊子,争夺资源、粗放发展,留下沉重的资源环境包袱,却要下游地区为其埋单。这种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矫正,必须借助于绿色GDP这样强有力的约束机制来加以干预和纠正。 推行绿色GDP才能实现流域统筹协调发展。过去地方领导的政绩观,往往以单纯的GDP增长为衡量标准,虽同饮一江水,却要“各过各的日子”,以邻为壑、闭门造车。而绿色GDP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放在一起综合考评,不仅有利于流域协调互动机制的建立,也有利于加快制订流域综合发展统筹规划,使水资源在更大范围实现优化配置,并最终为流域环境同治、“抱团”发展和互补型经济的形成提供契机。 绿色GDP的推行,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能够跳出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局限,坚定地履行职责。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让发展拥有长久的环境安全保障,让人民安心享受到发展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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