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通知 |
| http://www.yzhbw.net 2007-11-15 10:06:00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656 |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冀环办通字〔2007〕8号
关于参加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通知》(普查办〔2007〕7号)安排,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将在沈阳市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7年11月16日-11月18日 二、培训内容: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解读,普查清查要求,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表式,数据处理、审核及质量控制,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应用,入户调查技巧等。 三、培训人员: 各设区市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人数3-4名。 四、培训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沈阳军区金城宾馆。 总台电话:024-23168001 024-23168002 024-2308386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雁 024-86625106 13889335855 宋睿 024-86625197 13840422121 报到时间:2007年11月15日 五、其他 1、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尽快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并于培训前将回执(见附件)传真给省环保局普查办。 2、普查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青 董静 联系电话:0311-87801297(兼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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