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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达标排放百日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http://www.yzhbv.com 2007-12-3 11:00:00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539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冀环办发〔2007183


 

关于开展企业达标排放

百日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组督查意见精神,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迅速遏制重点流域水环境恶化趋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经研究决定,自121,在全省开展企业达标排放百日排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突出排查重点。以河流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数据以及群众信访举报线索为依据,逐地区、逐河流、逐超标河段追根溯源排查污染源,找出“污染元凶”。重点区域是子牙河流域、白洋淀流域、官厅水库上游及引滦入津沿线,其中子牙河流域为重中之重。

2、依法严厉查处。总的要求是“非法要取缔,违法要关停,环保要达标,产业要升级”,并依法运用好“高限处罚、加倍收费、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媒体曝光、责任追究、企业限批(流域限批)”执法组合拳。(1)坚决依法取缔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违法建设项目,做到彻底断水断电、拆除设施、清理现场;(2)对违法建设项目、严重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及屡查屡犯、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和生产;(3)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期间要限产限排,确保排污达标,逾期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4)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或因管网不配套,出水浓度超标等原因,处理能力达不到60%的城市(镇)污水处理厂,要责令限期整改,发出区域限批预警。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实行区域或流域限批。

3、集中排查整治。本次“百日排查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20071212008215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区)按照要求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期间省环保局将组成督导组适时进行重点督导;2008215310为检查验收阶段,省环保局组织采取互查、联查、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市“百日排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开展企业达标排放百日排查行动,是落实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意见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环保系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希望各级环保部门深刻领会这次“百日排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做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督导,严明纪律,做到“排查到位、处理到位、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坚决打赢这场环境保护攻坚战。

                         

 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排查行动  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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