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滏阳河治理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衡水市通过实施跨县市区断面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经济杠杆撬动污染治理,将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有效调动了滏阳河沿线各县市区政府治理水环境污染的积极性,滏阳河水体连续4个月实现好转,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改善滏阳河水环境质量,今年5月份,我市下发了《关于在滏阳河实行水质考核点位责任目标与财政挂钩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滏阳河衡水段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将沿线的冀州市、桃城区、深州市、武邑县、武强县等5个县市区以及部分重点排污企业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对超标排污的县市区实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并对超标情况做出了明确具体的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该制度共在各沿线县市区出入境断面和有关重点企业设立11个监测点位,由市环保局负责对各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COD)指标进行监测,每月按照监测结果确定生态补偿金扣缴资金数额,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单位发出扣缴通知,并由市财政局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从有关县市区财政直接扣拨。扣缴资金作为滏阳河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减排工程。
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滏阳河治理工作,高宏志市长亲自调度,安排治理工作,并两次现场检查管网配套建设工作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市政府明确要求,在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上,冀州市污水处理厂、深州市污水处理厂尽快投入运营;安平县、景县等4个县区的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底前完成;列入"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其余5家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内开工,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市环保局掀起针对滏阳河污染治理的"环保风暴",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企业,全力以赴打击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坚持正常管理和重点监督,通过经常性、不定时间、不定形式的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企业加密检查频次,随机检查时间点覆盖白天和黑夜的各个时间段,对企业治理和排污情况进行盯守,对存在违法排污的企业,按照高限处罚的原则进行严厉处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排污的态势。实施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限期搬迁污染企业,以减轻对滏阳河的污染。
自实施滏阳河跨县生态补偿机制以来,市政府于6月份、7月份分别从超标的相关县财政合计扣缴生态补偿金80万元。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各相关政府和污染企业推进治理和污染减排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政府负责、多部门联合作战的工作格局得到了加强,企业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明显加快。这既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了减排目标的实现,又为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保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不仅使滏阳河水质稳定达到省规定的水质标准,并且连续4个月来呈现逐步好转的趋势,生态补偿机制的效果逐步显现。